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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产权管理为新明珠事业保驾护航——新明珠陶瓷集团副总裁李列林答记者问
发表时间:2008-05-13
文章来源:佛山市工商联


 

今年,佛山市一次性新增6件“中国驰名商标”,成为佛山企业界一件令人振奋的喜事。其中,新明珠陶瓷集团旗下的“冠珠”商标通过商标异议获认定,由此冠珠陶瓷成为拥有“中国名牌产品”、“中国驰名商标”、“中国500最具价值品牌”、“国家免检产品”四项顶级荣誉的品牌。

4月28日,由佛山市工商局牵头组织,在工商局商广科科长张红海的带队下,南方日报、广州日报、羊城晚报、南方都市报、佛山日报、珠江时报等十余家大众媒体的记者来到新明珠陶瓷集团,围绕企业在知识产权管理方面的工作情况联合采访了新明珠企业副总裁李列林。

座谈当中,李列林首先是详细介绍了企业的发展概况以及企业在无形资产管理、品牌培育和商标战略上的一些做法,然后是回答记者提问——

 

〖无形资产管理是百年企业的必由之路〗

【记者】:您刚才介绍说新明珠在2003年就建立了知识产权管理部门,当时是什么触动了企业要去建立这个部门?

【李列林】:2003年是新明珠企业发展的一个转折点。这一年,企业开始筹建第一个大型现代化工业园,此举标志着我们企业在做大做强方面有了一个新的起点和更高的目标。那年开始,我们把加强知识产权管理,建立企业无形资产积累和发展长效机制作为打造企业核心竞争力与实现百年企业的必由之路。自此,我们就建立了企业的知识产权部、法律部等专职管理部门,知识产权部配备了专职人员,建立了系统化制度,比如说商标使用管理制度、知识产权管理制度等等,使企业的知识产权维护工作做到规范化和制度化。

 

〖驰名商标认定途径有多种〗

【记者】:据我了解,新明珠现在已经有两个驰名商标,但既然冠珠是新明珠最早的一个商标,那为什么它在驰名商标认定的路上走得比之前的萨米特商标要漫长呢?

【李列林】:驰名商标是巴黎公约的产物,是对商标进行保护的一种手段,它的认定是一个法律程序,必须要以案例、案件为基础来提请保护,跟商标注册时间的长短无直接关系。所以,就算是一些有几百年历史的国外品牌,在中国获得驰名商标认定也才是最近几年的事,原因就是在这几年里国内有了模仿、擅自使用或抢注他人商标的事件发生,使企业有了通过驰名商标认定来保护自己利益的必要。

驰名商标认定有几种途径,比如通过商标案件认定、通过商标争议认定、通过商标异议认定和司法认定等。“冠珠”是通过商标异议的途径获得认定的,而“萨米特”是通过商标案件获得认定的。这两种认定途径,由于认定要求、程序不一样,所以情况也会不同。通常,商标异议认定所需的时间较长,而商标案件认定所需的时间则较短。这就是“萨米特”商标虽然注册时间比“冠珠”商标短,但却比较早获得认定的原因。

 

〖企业要努力,政府要支持〗

【记者】:萨米特和冠珠先后获得驰名商标,这背后应该有一些共同的东西吧?能否说说它们主要是得益于什么呢?

【李列林】:应该说这两个驰名商标都是企业长期努力和政府部门鼎力支持的结果。在企业方面,要提升商标的知名度和美誉度,第一就是要投入广告加大商标的宣传;其二就是要通过产品和服务来打造商标的美誉度。“冠珠”商标在这次驰名商标认定过程中就充分反映出它的美誉度,因为如果它美誉度不高的话就不会有人去模仿甚至抢注了。除此之外,企业在认定过程中还要及时得到政府特别是工商部门的支持和指导,我认为这一点是很重要的。如果没有正确的方向指引,我们的认定之路或许要更漫长一些。

 

〖遭受侵权,都怪它太“美”〗

【记者】:为什么冠珠会通过商标异议的方式来获得驰名商标的认定呢?您能否说说这背后的故事?

【李列林】:因为“冠珠”商标在公众中有较高的知名度和美誉度,所以早在2003年的时候,“冠珠”商标卫浴类就曾经被人恶意抢注。为了维护企业的权益,我们就向国家商标局提出商标异议申请。但是,在后来长达四年多的异议过程中,“冠珠”商标遭受侵权的事件仍时有发生。

例如2005年10月发生在广东东莞的“冠珠”商标被假冒使用等案件,使我们更加感受到了商标在跨类保护方面的紧迫性。因此,我们在通过法院、技术监督局等部门对事件查处之后,及时向国家工商局提出了加快“冠珠”驰名商标认定以实现“冠珠”商标跨类保护和跨地域保护的请求。在大量的事实和充分的证据支持下,“冠珠”商标最终获得了国家工商总局的“中国驰名商标”认定。

 

〖要打造中国名牌,更要打造世界名牌〗

【记者】:李总,你们已经取得两个驰名商标,在国内注册方面你们已经取得一定成绩,那么在国际上你们是怎样去做的?

【李列林】:我们对这两个商标都已经进行了马德里国际注册并获授权,对马德里成员国之外的国家,比如美国、日本等,我们也都一一进行了专门的单独注册。现在我们的产品出口额已占总销售的30%以上,我们不但要打造中国名牌,还要打造世界的名牌。对商标进行国际注册是必要的,如果我们的商标在法律保护方面都有缺失的话,打造世界名牌这个目标显然是一句空话。

 

〖多品牌运作对商标管理要求更严〗

【记者】:在多品牌运作的企业中,对品牌的保护是不是有很大难度?

【李列林】:陶瓷行业中的多数企业都实行多品牌战略,犹如汽车、手表、日化等行业。在新明珠,多品牌的目的是通过细分市场来实现产品服务的精细化管理,以便给消费者提供更有针对性的专项服务。但是,任何事情都是有利有弊的,多品牌运作使企业在商标培育上的投入更大,资源更分散,品牌在维权、商标规范使用等方面的要求更严,管理成本更高。但市场的需求就是企业的责任,从这个角度上讲,企业的这点付出是值得的。

 

〖“驰名商标”是一把双刃剑〗

【记者】:获得驰名商标认定后,对企业产生了哪些方面的影响?

【李列林】:驰名商标对我们的市场销售有很大帮助,因为它增加了我们的经销商和客户对产品的信心。不过,我认为“驰名商标”也是一把双刃剑,一方面它对企业的销售有利,另一方面对我们也是一种鞭策。正因为“驰名商标”在公众中具有至高的美誉,这无形中就鞭策着我们要持之以恒地做好产品质量和产品服务,使企业的产品更符合驰名商标的要求。

 

【采访侧记】:          

座谈会结束之际,佛山市工商局商广科科长张红海表达了自己的感慨,她对新明珠早在2003就设立了独立化的知识产权管理部门表示赞叹。她说,就算是现在,即便是在一些经过了几年发展的企业中,也还意识不到要有一个专职部门去做知识产权管理工作的重要性。尤其是在佛山陶瓷行业,很多企业是把这方面的职能工作挂在总经办或其他部门,找一个人随便管管就行了,而真正管理这些的又是销售部的一些人,这种管理根本就很乱。事实上,知识产权这个武器一定要牢牢掌握在企业核心管理层的手中,而且权利一定要高度集中才行,否则就容易出问题。像新明珠这样很快就能意识到这些问题,并且在知识产权管理方面具有自己的一些想法和做法,这对更多企业都有很好的借鉴作用。

(录音/整理:徐晓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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