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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联[2005] 9

关于学习宣传《国务院关于鼓励支持和引导

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的通知

发表时间:2005-2-21 9:21:23

文章来源:佛山市工商联

各区工商联:

    国务院下发了《国务院关于鼓励支持和引导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若干意见》),明确提出了今后一个时期鼓励、支持和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总体要求,提出对发展非公有制经济的指导和政策协调等七个方面的主要政策措施。《若干意见》的颁发,必将对我市非公有制经济的发展产生巨大的促进作用。经过二十多年的改革开放,我市非公有制经济已经成为我市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在新形势、新环境、新政策下结合我市实际学习宣传好《若干意见》,引导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在我市产业强市、历史文化名城、现代化大城市建设中作出更大贡献,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现对工商联组织学习宣传和协助政府贯彻落实《若干意见》提出如下要求:

一、多渠道、多形式广泛宣传、组织学习《若干意见》,将文件精神尽快传达到基层,传达到会员中去。
  各区工商联要通过网站、会刊、宣传单张,组织座谈、解读、培训等,组织工商联干部、基层商会、行业商会工作人员和广大非公有制经济人士认真学习领会文件精神。在学习中,要理解、鼓励、支持、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总体要求,理解对非公有制经济“平等准入、公平待遇”的原则,重点了解市场准入、金融财税支持,社会服务、政府监管、维护权益、提高素质、政策指引等七个方面的主要政策措施和要求。要结合各区党委、政府的部署及企业发展实际,着眼于增强信心、提高素质、加快发展,在构建和谐佛山中作出新贡献。

二、主动与政府部门联系,积极发挥工商联助手作用

要完善与政府部门的工作协调机制,结合当地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实际情况,开展专题调研,及时收集会员企业的反映、诉求和具体意见,向地方政府提出贯彻落实《若干意见》的具体建议。同时要及时了解各地贯彻落实《若干意见》、制定配套措施的情况,了解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对《若干意见》的学习情况,以及他们对进一步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意见建议,及时将情况反馈到本会。在市、区党委、政府领导下,贯彻落实好《若干意见》的各项政策措施。

三、以宣传学习《若干意见》为动力,努力开创工商联工作新局面
  要充分认识工商联在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和促进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健康成长方面所肩负的责任,在各级党委的领导下,以科学发展观统领工商联的工作。要加强工商联的组织建设,加强企业文化建设,努力提高为企业服务的本领,创新对非公有制企业的服务工作。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实践中创造工商联工作新业绩,开创工商联工作新局面。

 

佛山市工商业联合会

OO五年三月八日

 

抄送:市委统战部、各基层商会、行业商(协)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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