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限制生产销售使用塑料购物袋的通知》(以下简称“限塑令”)规定“从2008年6月1日起,在全国范围内禁止生产、销售、使用厚度小于0.025毫米的塑料购物袋(以下简称超薄塑料购物袋)。在所有超市、商场、集贸市场等商品零售场所实行塑料购物袋有偿使用制度,一律不得免费提供塑料购物袋。商品零售场所必须对塑料购物袋明码标价,并在商品价外收取塑料购物袋价款,不得无偿提供或将塑料购物袋价款隐含在商品总价内合并收取。” 面对“限塑令”的横空出世,并将于6月1日正式实施,佛山各家商场百货、农贸市场等“用塑大户”有何反应?
4月3日上午,佛山市零售商业行业协会以“限塑令”为主题召开了座谈会。佛山市经贸局流通科副科长李苑、长顺实业有限公司、兴华商场、南海广场、嘉洲广场、明珠百货、升平百货、玫瑰商场、宝欣汇商场、大沥供销社、珠江大酒店、南国大酒店、食品公司、医药集团等有关企业负责人参加了座谈。
各商家认为,“限塑令”只是“加强管理”,并没有明确相关的管理条例与处罚措施。作为商品的塑料袋该如何定价?如果出现客户投诉,那相关的处罚部门与处罚条例又该如何界定?同时,有商家提出质疑:政府对于大商家的监管比较好控制,而对于众多的个体散户是不是都能同时监管到位、赏罚分明?
商家呼吁政府及各大传媒加强“限塑令”的宣传,全民灌输环保概念;希望政府相关部门出台一些指导意见、实施细则,并针对限塑令的实施日期给予一个缓冲期;希望我协会联系其它城市的相关部门与商家,了解当地的先进做法,组织佛山的商家前往交流取经。
会议发言摘录:
■兴华商场:
1、根据“限塑令”文件,所禁止使用的应该指的农贸市场多使用的塑料袋,而超市里用来装熟食的塑料袋则不包含在内。
2、“有偿使用”要求商场怎么做?有消息说要求百货商场对塑料袋进销存明确记录,还要索票索证。佛山是不是6月1日起统一贯彻落实?针对不同规格的塑料袋如何定价?百货公司里面众多的品牌专柜,是使用百货统一的塑料袋,还是使用他们自已的塑料袋?这些问题实际操作起来的话,会有很大难度,例如:顾客在某专柜购买了一支唇膏,那是不是也要顾客再额外购买一个袋子呢?希望政府相关部门能够给商家一些指引,出台相关的实施细则,协助商家更好地落实该项政策。
■长顺实业有限公司:
塑料袋有偿使用的问题对我们单位的冲击是非常大的。我们公司是服务性质的,与下面农贸市场的租户只是承租方与发租方的关系。如果消费者的意识没有上来,“有偿使用”会造成客户流失,租户也会产生抵制心理。要落实这项国家政策,我们存在非常大的难度,我们只能使用引导、沟通、宣传的方式,不能够使用硬性要求,所以还需要政府部门也台一些措施去实际运用。另一个方面,农贸市场的租户都只是小本经营小买小卖,而有偿使用,像顾客买一把青菜一块多钱,要他再花几毛钱买一个袋子,按消费者的心里是难以接受的。所以,这项政策在我们公司实施起来,还需要一个循序渐进的过程。我们已经把这项政策相关文件发给各市场的租户,看看租户的反馈意见才能去定一些举措。
■医药集团:
以前的中医药材都是纸包装的,但随着社会的进展,不断使用塑料袋,现在的观点与往日大不相同。特别是供医院的货,在以前是用一个麻包袋装过去,而现在很多医院为了讲求速度效率,购进中药是要求用塑料袋分装成像每5克一小包,进货1000包,这使得塑料袋的使用已经不是我们能够掌控的问题。现在有偿使用,我们实施起来也需要一个过程。
■大沥供销社:
最大的问题是消费者观念的接受问题,消费者长期以来都是无偿使用商场百货等提供的塑料袋,突然间要有偿使用,消费者能不能马上接受?特别是我们很多顾客是从农村来消费的,农村的客户是否就能马上接受这种环保理念呢?再者,大沥的经济比较发达,超市与个体户经营分布十分密集,面对这种有偿使用政策,可能会导致客户分流,引起商家与商家之间、商场与个体之间的价格恶性竞争。
【编后语:我们认为,面对“限塑令”,寻找替代品是关键。塑料袋消费已经形成了一个蒂固的链条:消费者得了方便,不用再拎着大包小包去购物;商家通过免费送袋的方式吸引了客流。如今一纸禁令将会把这条既赚钱又方便的链条完全打破,有偿使用塑料购物袋但没有既廉价又合适的替代品出现,难道让消费者挎着菜篮子挤公交去购物?当零售商遇到顾客索要塑料袋时,又该如何解释和应付?因此,破解塑料购物袋的困境,根本出路在于尽快找到传统塑料的替代品,而且这种替代品还得具有廉价、便于携带等特征。另一方面,国家也要加大塑料替代品科研方面的投入,尽快打破技术上的制约。此外,塑料袋的使用,矛头不能仅指向消费者和商家,也要指向厂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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